年度 |
111年度 |
綱要計畫 |
建築與城鄉安全防災韌性科技發展計畫(4/4)年度 |
細部計畫 |
建置大震災後高齡弱勢者特殊避難場所實證研究與大數據應用分析年度 |
主管單位 |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
執行單位 |
招標中 |
對應課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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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成果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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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成果型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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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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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內容說明 |
以學校型態避難所為例,驗證前一年度特殊避難收容場所操作手冊檢核,主要收容區域因應高齡避難收容所需面積,每人建議提供5~6平方公尺,板橋國小雖足夠供給漢聲里高齡避難收容總量(129人,645平方公尺),但實際應用多擺放桌椅、圖書櫃、雜物等,而導致實際可收容人數小於配置人數;江翠國中足夠供給溪頭里高齡避難收容總量(117人,585平方公尺)。 |
實際防災落實應用情形 |
經由現況勘查結果,針對學校型態之一般收容場所,設置特殊避難空間進行適宜性分析,指定避難收容空間樓層多數非為避難層,且多分散在不同棟樓或樓層,亦或是避難層現況內部使用不適合高齡弱勢安置,其餘多數災時使用之作業、服務區域,如物資發放區、用餐休憩區、安心關懷區等,依據學校平時空間使用型態無相對應關係,造成現況部分空間不符合檢核表之災時空間使用方式。 |
相關佐證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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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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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1說明 |
學校作為特殊避難收容場所現況分析 |
圖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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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2說明 |
板橋國小特殊避難收容場所空間物資檢核評估 |